壹、中國上市公司條件有哪些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已向社會揭露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3.開業時刻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接連盈余;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建立的,或許本法實施後新組成建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接連核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壹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壹千人,向社會揭露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越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揭露發行股份的份額為百分之十。
5、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嚴重違法行為,財政會計報告無虛偽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股票上市發行條件的規則
依據我國《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請求其股票上市有必要契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已向社會揭露發行。即股份有限公司要成為上市公司的先決條件是公司股票已向社會公眾揭露發行,屬征集建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是建議建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則不能直接成為上市公司。
(2)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揭露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越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揭露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