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股份轉讓的兩種情況: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股票繼續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
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份取得的所得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2.根據《關於上市公司限售股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對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征收20%的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個人收入*20%
二。股息和紅利
根據《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個人從公開發行轉讓市場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持有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持股期限超過1個月至1年(含1年)的,暫減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上述所得統壹按20%的稅率征稅。
有兩種不同的方法。第壹種方式是妳在股市買賣股票賺了錢,不交個人所得稅。
但是,如果妳買了上市公司的股票,公司會給妳分紅。如果持股1個月,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分紅金額*20%。持股超過1個月,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應納稅所得額=分紅金額*50%。等值,應納稅額=分紅金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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