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出平倉:是按申報數量凍結可賣權利倉頭寸,如超過當前可賣權利倉頭寸,則返回無效。成交後,按成交的權利金金額增加可用保證金。簡單的講也就是買方行權來了結自己手上的頭寸
賣出開倉:是指按開倉保證金計減可用保證金,足額才能申報。成交後,計增義務倉頭寸,按成交的權利金金額計增可用保證金。通俗的講,就是賣方收取壹定的權利金,繳納相應的保證金後,賣出合約建立頭寸
買入平倉:是按申報數量凍結可平義務倉頭寸,如超過當前可平義務倉頭寸,則返回無效;並按申報的權利金金額計減可用保證金。成交後,計減義務倉頭寸,返還保證金。簡單來說也就是賣方在方西做錯之後,及時買入相對應的合約止損來了結頭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