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交換債券是壹種特殊的債券,它在發行時規定了股份轉換的條件。當該債券到期或者發行人決定時,債券持有人可以將其債權轉換為壹定數量的股票。這種債券結合了債券和股票的優點,既有債券資產的穩定性,又能享受股票資產的增值。
轉股是指以債務形式存在的資產(如債券)可以按照約定的條件轉換成股票,使債務機構成為該公司的股東,參與公司的經營和決策。轉股主要是獲得股東權益和資本利得,這種方式對於企業和投資者都有好處。企業可以降低債務負擔,並且可以增加股份的穩定性和規模;投資者可以享受公司股票的升值和分紅。
可交換債券轉股是壹種市場化和企業化的融資方式。它通過債券發行,將現金牽扯進企業,繼而通過債權轉換,將部分債權變為股權,使企業增加股本金,降低負債率,提高債務結構的合理性,增強企業活力和創新能力。同時,可交換債券轉股也是投資者支持企業發展的體現,發揮了市場的力量,促進了企業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