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普爾500指數是標準普爾公司在1957編制的。初始成份股包括425只工業股、15只鐵路股和60只公用事業股。從1976年6月65438+7月1,其成份股變更為400只工業股、20只交通股、40只公用事業股、40只金融股。它以1941年至1942年為基期,基期指數設為10,采用加權平均法計算,以股票上市金額為權重,按照基期進行加權計算。與道瓊斯工業平均指數相比,標準普爾500指數具有采樣區域廣、代表性強、準確性高、連續性好等特點,被普遍認為是股指期貨合約的理想標的。
標準合同
交易單位:500美元X S & P500股票價格指數。
最低價格變動:0.05個指數點(每份合約25美元)
每日最大價格波動限制:配合證券市場上市相關股票的停牌。
合同月份:3月、6月、9月12
交易時間:上午8:30-下午3: 15pm(芝加哥時間)。
最後交易日:最終結算價確定前的工作日。
交割方式:最終結算價由合約月份第三個星期五的S & P500股票價格指數開盤價決定。
交易地點: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