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投資列入國家有關部委發布的淘汰產業目錄或者違反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和環境保護政策的項目;
(二)認購新股;
(三)通過競價或者大宗交易買入上市股票;
(四)法律法規、規章和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規範性文件禁止的其他用途。
違反前款規定運用融入資金的,業務協議應當明確約定糾正措施及相應後果。"
在現場質押中,使用納入的資金認購上市公司定向增發股票,不屬於上述規定所列的禁止目的,不違反上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