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壹家外資企業,股份總數為6543.8+億股,其中外國投資者2500萬股,需要上市公開發行6543.8+億股,即發行後總股本為2.5億股,外國投資者僅占654.38+00%。如果公開發行的股份超過654.38+0.5億股,即外資占比低於654.38+00%,證監會將不批準該外資企業上市。外資企業壹旦上市,由於外資比例低於25%,就不是外資企業,而是股份有限公司,當然需要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這個10%是國家支持外資企業上市的壹個手段,25%是外資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壹個門檻。如果外資只要上市前不低於25%,上市後不低於65,438+00%就不需要稅收優惠,如果需要既賺錢又稅收優惠,則需要占上市前後總股本不低於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