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停股票交易的條件:
(1)總股本及股權分布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二)未按照規定披露財務狀況,或者在財務會計報告中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三)有重大違法行為的;
(四)最近三年連續虧損;
(五)其他情形。
暫停時間
評論
發表年度報告
壹個小時
發表中期報告
壹個小時
召開股東大會
視情況而定,如會期與開市時間重疊,相關證券自股東大會召開之日起停牌,並在披露的信息刊登於指定報紙的當日開市後壹小時復牌。
預分配股份計劃公告
壹個小時
宣布重大事件
壹個小時
引發股價波動的謠言
視情況而定,停牌後,公司必須在復牌前公開澄清。
罰款中止
視情況而定,停牌後,待結果公布後方可復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