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主要考慮農業生產結構。現在,在調整生產結構的同時,要註意優化產業結構和經營結構,促進農民增收。過去主要是農業生產力範圍內的調整。現在在突出發展生產力的同時,要註重體制改革,增強內生動力。要著眼於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加快深化農村改革,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充分激活市場、激活要素、激活主體。
農業供給側改革的核心是讓農民生產的產品,包括質量和數量,通過自身的努力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實現產地和消費的無縫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