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股息率。普通股的股利不是固定的,取決於股份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盈利能力。優先股在發行時有固定的股息率。無論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盈利能力如何變化,股息率不變。
2.分紅優先。在股份公司的利潤分配順序中,優先股排在普通股之前。壹般來說,各國公司法都規定,公司的利潤首先要支付債權人的本息和納稅;二是支付優先股股息;最後分配普通股股利。因此,從風險的角度來看,優先股的風險小於普通股。
3.優先分配剩余資產。股份公司因解散或破產而清算時,在分配公司剩余資產時,優先股東排在債權人之後,普通股東之前。換句話說,優先股股東可以優先於普通股股東分配公司的剩余資產,但通常以優先股的面值清償。
4.壹般沒有投票權。優先股股東的權利受到限制,最重要的是投票權的限制。普通股東通過參加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的方式參與股份公司的決策,而優先股東壹般沒有表決權,不享有公司的決策參與權。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比如討論壹個涉及優先股股東權益的議案,才能行使表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