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允許上市公司在減少註冊資本時回購股份。
2.上市公司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時,允許回購本公司股份。
3.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時,允許上市公司回購股份。
4.股東對股東會作出的公司合並或者分立的決議有異議時,可以請求公司回購股份。
5.當需要將股份轉換為上市公司可轉換為股份的公司債券時,允許上市公司回購股份。
6.當上市公司希望維護其價值和股東權益時,允許回購其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