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制度也是為了讓不合格的上市公司有序退出,凈化股市環境,為優質企業提供更多發展空間;投資者在選擇股票時應更加註意上市公司的運行狀況和財務情況,避免因為違法違規行為達到退市標準,為自己帶來不必要的財產損失。
退市可分為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註銷《許可證》,壹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被動性退市是指公司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壹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