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股票回購的地點,分為場內公開收購和場外協議收購兩種;
2.按融資方式分為債務回購、現金回購和混合回購;
3.按照資產置換的範圍,分為出售資產進行回購或用債券、優先股進行交換;
4.按照確定回購價格的方式,分為固定價格要約回購和荷蘭式拍賣回購;
5.按回購對象可分為資本市場隨機回購、向全體股東競價回購、與單個股東協商回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