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持股比例高,只能說明股票基本面不差,大股東看好公司。但不清楚股價能否繼續上漲。由於前十大股東之外流通籌碼不多,市場流動性差,很多機構不願意參與該股的交易,從而缺乏推動股價的資金,進而影響股價的走勢。
大股東減持股份時需要遵守以下規定:
1.大股東和董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股份的,應當在首次出售股份前15個交易日將減持計劃報本所備案,並予以公告。並在股份減持計劃實施後或披露的減持時間間隔屆滿後2個交易日內公告具體減持情況。
2.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壹致行動人減持至公司股份總數的65,438+0%的,還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2個交易日內就該事項進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