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航運業的異常繁榮和海外貿易的高額利潤和巨大風險,造就了分散投資風險的迫切需要。
1602年,專門從事荷蘭與亞洲貿易的“東印度公司”發行了650萬荷蘭盾,以阿姆斯特丹為中心。其運作方式和深遠影響具有現代股份公司的主要特征(僅在是否償還股本上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