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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交易實行T+2交收,投資者要註意哪些方面

  壹、T+2交收制度

T日,是指港股通交易日;T+1日,是指港股通交易日後第1個港股通交收日;以此類推。香港市場實行T+2日交收制度,T日買入港股的港股通股票的投資者,T+2日日終完成交收後才可以享有相關證券的權益。例如,T+1日為某只港股通股票發放紅利股權登記日,則T日買入該股的投資者不能享有該紅利。T日賣出港股的投資者,T日和T+1日日終仍可享有關於證券的權益。

  二、可交易股票數

投資者證券賬戶內的港股股票余額分為可交易數量、日終持有余額、未完成交收數量,如發生凍結,還包括凍結數量。

其中,港股通投資者的可交易數量=日終持有余額+未完成交收數量-凍結數量。

投資者凈買入港股股票時,未完成交收數量為正;投資者凈賣出港股股票時,未完成交收數量為負。具體而言,通過港股通買入股票時:買入股票後T+0即可賣出,但股票T+2日才劃入投資者賬戶,此前體現為未完成交收數量(正值);通過港股通賣出時:賣出股票後T+2日股票才從投資者賬戶正式劃出,此前體現為未完成交收數量(負值)。

  投資者需要註意的方面:

香港證券市場與內地證券市場在證券資金的交收期安排上存在差異,港股通交易的交收期為T+2日。因此,提示投資者註意,其享有紅利、送股等權益的最後交易日將與權益登記日相分離。壹般來說,投資者至少需在投權登記日前兩個交易日買入證券,方可享有相關證券的權益。在股權登記日及前壹交易日買入證券,均不能享有相應的權益。因此,投資者在做出買入決定時需要特別關註相關上市公司公告及除凈日等信息。

此外,提醒投資者,因港股通交易的交收期為T+2日,已申報凈買入但尚未完成交收或已申報凈賣出但尚未在持有數量中扣減的港股無法用於質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