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是世界上經濟最發達的國家,移民新加坡可以享受怎樣的養老保障呢?的我在這裏為大家整理了相關資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壹、新加坡建立了獨具特色的社會保障制度--公積金計劃
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CentralProvidentFund,CPF)最開始是由英國殖民政府創立的,雖然英國本身有壹套完整的社會保障體系,但是因為新加坡非常特殊,所以在殖民地采取了壹種不同的替代政策,即雇主和雇員都需要交費。
隨著保障功能的擴展和工資水平的提高,公積金的繳費率也不斷提高。1955年,繳費率只有雇員工資的10%,其中雇員和雇主各出5%;後來曾經壹度高達40%,雇員和雇主各出20%,現在的繳費率又降到了33%,雇主出13%,雇員出20%,每月的最高繳費基數有封頂線。
由於這個制度是完全積累制的,所以雇主和雇員的繳費必須按月上交。雇員的繳費要由雇主從其每月的工資當中預扣,而雇主如果沒有按時繳費的話,則必須向中央公積金局提出正當的理由。
二、雖然CPF最初只是壹個養老計劃,後來它的作用也延伸到允許提取存款用於其他目的
其中最重要也是最主要的還是購買房子(擁有壹個家)。後來,公積金存款也被允許用於高等教育,醫療以及健康保險。現在還能在股票投資市場上進行投資。此外,購買房屋也被很多新加坡人看作是老年時期的壹種有效的收入保護手段。
因此,在新加坡的社會政策當中,住房和社會保障就不可避免的被連在了壹起。其他國家類似的積累基金壹般只用於提供退休收入,新加坡的CPF推動了壹個龐大的住房計劃,從而推動了新加坡物質和社會上的變革。
三、退休養老是中央公積金制度設立的最先動因,也是這壹制度最基本的功能
早在1955年7月,中央公積金局便推出了養老儲蓄計劃。新加坡的養老保險采取全部繳納的制度,即雇主和雇員分別按壹定比例為雇員存儲退休金。當公積金會員年齡達到55歲並且退休賬戶達到最低存款額這兩個要求後,可壹次性提取公積金。
若最低存款未達到規定數額,可選擇推遲退休以繼續增加公積金賬戶積累,或用現金填補差額,或由其配偶、子女從各自的公積金賬戶中轉撥填補。政府鼓勵已達退休年齡但身體健康的會員繼續工作,以使他們積蓄更多的公積金存款。
四、這麽做的目的是什麽?
我們看到公積金賬戶是壹個綜合賬戶,覆蓋居民很多方面,政府其實是在幫助居民進行壹種類似於金融理財的工作。隨著中央公積金使用範圍的逐步放寬,為避免公積金過多用於住房、醫療、教育等其他項目支付而影響養老金的積累,確保會員有足夠的存款保障晚年生活,1987年中央公積金局推出"最低存款計劃"。
規定公積金會員在年滿55歲提取公積金存款時,必須在其退休賬戶中保留壹筆存款作為最低存款。此外,新加坡政府還利用東方人孝文化的傳統道德,在養老保險上註重家庭養老保險。
1987年中央公積金局同時推出了"最低存款填補計劃",規定公積金會員可在父母年齡超過55歲而公積金存款少於最低存款額的情況下自願填補父母的退休戶頭,填補金額是最低存款額和他的父母年齡達55歲時退休賬戶結存額之差。
從1995年7月起,會員也可以為配偶填補以保障其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