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期是指交易雙方承諾在未來以特定價格買入或賣出壹定數量的標的物(標的物可以是大豆、銅等實物商品,也可以是股票指數、債券指數、外匯等金融產品)。
遠期合同介紹:
1.遠期合約是最早的金融衍生品。合同雙方約定在未來某個日期,以約定的數量、約定的價格買賣相關資產。
2.目前有兩種遠期合約:貨幣遠期和利率遠期。
3.在遠期合約有效期內,合約價值隨著相關資產市場價格的波動而變化。合同到期以現金結算的,當市場價格高於合同約定的執行價格時,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差價;反之,買方向賣方支付差價。雙方可能的得失是無限的。
如右圖所示:
遠期和期貨的主要區別:合約的要求不同。遠期合約是非標準化合約,期貨合約是標準化合約。定價方式不同。遠期合約是協商價格,期貨合約是公開競價。隨著供求關系的變化,交易價格也在不斷變化。結算方式不同。遠期合約是到期壹次性結算,而期貨合約是每日結算,也就是所謂的逐日盯市制度。期貨合約根據不同的結算價計算盈虧,並相應調整保證金的數額。交付方式不同。遠期合約以實物交割,而期貨合約多以“套期保值平倉”交割,很少使用實物交割。期貨是有特定合約條款格式的標準合約,所以通常在交易所大廳交易;遠期是交易雙方約定的合約,沒有固定的條款格式,所以通常在場外市場交易;期貨在交易所交易,每日結算,有保證金制度,風險比較小;遠期場外交易,沒有保證金制度,風險相對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