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公積金為什麽不能彌補虧損?資本公積金為什麽不能彌補虧損?
《公司法》第169條規定:“公司的公積金用於彌補公司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增加公司資本。但是,資本公積金不得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為什麽新公司法禁止用資本公積金彌補虧損?這是因為:\ x0d \ 1。資本公積金彌補了虧損,模糊了資本和收益的界限。為了向股東和投資者提供真實的財務會計信息,有必要嚴格劃分資本和會計收益的界限。收益是企業經營活動的結果,在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後可以分配給股東。資本公積金屬於企業收益之外的資源,大部分是股東的投資,具有資本的屬性,與企業經營所獲得的收益無關。目前,企業資本公積金的主要來源是股權溢價,屬於股東實收資本超過股份面值的部分,由於法定註冊資本制度的規定,不能出現在資本的名稱中。因此,用資本公積金彌補虧損,勢必模糊資本與收益的邊界,其結果是不能反映企業真實的經營業績。\x0d\\x0d\2。用資本公積彌補虧損不利於資本保全和維護債權人利益。用資本公積金彌補虧損,相當於將資本公積金轉為收入或利潤,相當於用股東投入的股本溢價分配利潤。用資本公積金彌補虧損和用股東投入的資本彌補虧損的性質是壹樣的,所以結果是把投資者的投資還給投資者,相當於抽逃資本或者變相分配資本。它不僅違背了公司法規定的資本保全原則,而且削弱了公司資本對債權人的擔保功能,從而侵害了債權人的利益。\ x0d \ \ x0d \ 3。資本公積金彌補的虧損損害了公司和股東的利益。根據我國現行稅法,企業的虧損可以用連續五年內以後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根據這壹規定,盈利的公司由於上壹年度虧損未得到補償,可以少繳甚至不繳當年所得稅。從這個意義上說,企業賬面上的未補償虧損,意味著當年成功實現盈利的企業可以獲得壹筆可以減稅的間接收入。用資本公積金彌補虧損,會使企業失去用稅前利潤和相應節稅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權利,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x0d \ \ x0d \ 4。用資本公積彌補虧損不利於市場資源的合理配置。近年來,為什麽那麽多公司熱衷於用資本公積金彌補虧損?這是因為對於上市公司來說,使用資本公積金彌補虧損最重要的目的是滿足有關部門規定的“再融資”條件,實現“再融資”或“圈錢”的目的。根據《公司法》規定,上市公司在累計虧損完全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根據中國證監會2004年底發布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現金利潤的,不得再融資;將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與再融資掛鉤,並將現金分紅作為再融資的條件之壹,對於累計虧損巨大的公司用資本公積彌補虧損至關重要。因為公司賬面上累計了未補償的虧損,就意味著不能現金分紅,也就意味著不能再融資。資本公積金彌補虧損的直接結果是低效上市公司獲得融資機會,扭曲了資本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