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制定了四套上市標準,其中允許未盈利企業上市,因為可能存在企業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在北交所上市時未盈利,累計虧損未補償,上市後仍不能盈利、繼續虧損、不能分配利潤,導致廣大股東虧損的情況。
北交所主要服務於創新型中小企業。大部分處於成長期,規模可能不大。它們往往具有依賴核心技術人員和供應商、客戶集中度高、應對外部沖擊能力弱的特點。企業上市後的持續創新能力、收入和盈利能力仍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
北交所新股發行的價格、時機、規模、節奏都堅持市場化取向。新股發行可以采用定價、詢價和競價三種方式,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協商確定。如需詢價,詢價對象僅限於在中證協註冊、符合中證協規定的條件、已開通北交所交易權限的網下投資者。不符合條件的未註冊個人投資者不能直接參與發行定價。同時,由於北交所上市公司以行業細分為主,業績受外部環境影響較大,小於可比公司。傳統的估值方法可能不適用,上市後可能存在股價波動的風險。
投資者應關註北交所網上發行、回撥比例、認購單位、配售規則、投資風險特別提示等股票發行和承銷制度安排,充分了解認購過程中的相關風險。
北交所股票可能因退市而終止上市。因交易被終止的北交所股票不進入退市整理期;因財務、監管、重大違法情形被終止上市的,進入退市整理期15個交易日,首個交易日無漲跌幅限制。投資者應當充分了解北交所退市制度及相關規定,密切關註北交所股票退市相關風險,及時從符合《證券法》規定的信息披露平臺獲取相關信息。
北交所允許上市公司有投票權差異。根據這種安排,上市公司可能擁有相對集中的控制權,每壹特別表決權股份擁有的表決權數量大於每壹普通股擁有的表決權數量,限制了普通投資者的表決權及其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影響。出現《北交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上市公司章程》規定的情形,具有特別表決權的股份將按照65,438+0: 65,438+0的比例轉換為普通股,在股份轉換自相關發生時生效,並可能與相關股份轉換的登記時間不同。投資者應及時關註上市公司的相關公告,了解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變動情況。
北交所股票上市首日無漲跌幅限制,此後漲跌幅限制為30%。投資者應註意股價波動可能帶來的風險。
北交所股票交易盤中臨時停牌,有異常波動股票核查制度。投資者應註意與此相關的風險。
北交所證券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以下簡稱法律法規)和業務規則可根據公開征求意見結果和市場情況進行修訂,或由相關部門制定新的法律法規和業務規則,投資者應及時關註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