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延期逗留可以在到期前兩個月申請,所以要盡快辦理申請手續。
日本留學簽證續簽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簽證申請表2份(附照片);
(2)說明訪問目的和停留時間的照會或公函2份;
(3)護照;
(4)入境理由書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5)主體保證書兩份正本和兩份副本;
(6)附表正本兩份,副本兩份;
(7)兩份原件和兩份復印件,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份、月、日、護照號碼和簽發日期。
申請去日本出差時,必須提交日本招聘單位的“法人註冊榮譽復印件”。如果日本公司是上市公司,則不需要提交。如果在日本停留時間超過90天,或者在日本從事有償活動並在停留期間接受培訓,則不能通過這種方式申請。
擴展數據:
日本對留學生簽證的規定:
(1)日本政府規定,第壹次進入日本專科學校上日語課的海外留學生(只是學生),如果兩年內未能進入大學,必須離境並被取消日語課資格。
(2)日本法律規定,留學生必須按時離開日本,畢業後返回原居住國。未完成學業或居留期滿後想繼續學習者,可憑就讀證明和學校出具的保證人證明向當地移民局申請簽證延期。
如能取得壹定科研成果,經用人單位審核同意後,可安排工作,改為其他居留資格,如受聘技術人員、專家等,可長期居留。另外,回國後還可以申請技術學習的居留資格,去日本壹定時間。
(3)留學生可以打工,但有時需要向當地移民局申請“打工資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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