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日交割是指買賣雙方在交易後的當天完成交割,適用於買方急需庫存或者賣方急需現金的情況。上海證券交易所采用這種方法。
2.次日交割是指交易後的下壹個營業日中午前完成交割,如遇法定節假日則順延壹天。
3.第二日交割從成交次日起算,第二個營業日中午前完成交割。如果有假期,會推遲壹天,很少用。
4.常規交割是指在交易日起第五個工作日內完成交割,這是標準的交割方式。壹般來說,買賣雙方在交易時沒有約定交付方式的,視為常規交付方式。
5.常規延期交貨是指在常規交貨後,買賣雙方約定選擇某壹天作為交貨時間的交貨。買方同意第二天付款,賣方於第二天將股票交給買方。
6.賣方選擇交貨意味著賣方有權決定交貨日期。期限從交易後5天到60天不等,買賣雙方必須訂立書面合同。“賣方選擇交付”的,以相同價格買入,期限最長的優先。在賣方選擇同價交割的情況下,期限最短的壹方應有優先成交權,但這種交割方式在國內尚未采用。
股票交割是什麽意思?股票交割是指股票買賣完成後,買方支付現金取得股票,賣方交出股票取得現金的程序。股票交易的過程包括交易協議的建立和交易協議的履行兩個階段。前者通常稱為交易,後者稱為交割。
交割程序通常由清算公司處理。如果壹個投資者賣出和買入股票,有些賬戶可以相互抵消,最後只能交付或收取凈差額。交割完成後,新股東應當到股票發行公司辦理過戶手續,並在公司股東名冊上登記。至此,股票交易終於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