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股票委托時間已報
在股票市場上,投資者會碰到其委托單沒有立馬成交,進入委托選項,顯示已報的情況,即指投資者進行委托買入的單子,已經被申報到交易所,投資者只需等待它成交即可,其原因可能如下:
1、投資者進行委托買入時,股價迅速地拉升,導致市場價格高於委托買入價格。
2、市場上賣出單較少,導致投資者委托買入單沒有立馬成交,顯示已報。
3、不在交易時間段內,比較常見的就是,投資者在早上的9:15-9:20這段時間的委托買入。
二、委托買賣股票
委托買賣股票又稱為代理買賣股票,是專營經紀人或兼營自營與經紀的證券商接受股票投資者(委托人)買進或賣出股票的委托,依據買賣雙方各自提出的條件,代其買賣股票的交易活動。代理買賣的經紀人即為充當股票買賣雙方的中介者。
三、經紀人從事代理買賣的特點是:
1、壹般不需要太多的營運資金。在我國,代理商為客戶代理買賣股票,壹般不需為客戶墊付資金,故只需少量營運資金即可。
2、買賣股票的業務收入主要來源於向買賣雙方收取的手續費,即傭金。傭金的標準可以按成交額的壹定比例收取。
3、股票買賣的風險由客戶自負,代理商的代理買賣業務不存在風險。代理商接受客戶委托代理買賣股票對委托人的名冊登記和委托事項負有保密的責任,未經委托者許可不得泄露,證券商須按客戶委托的具體要求辦理買賣交易,不得超越客戶委托的範圍和權限。
總之,投資者的委托買入單遵循“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交易原則,即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