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新股申購市值的規定;
1.只有持有某交易所上市股票市值超過1萬元才有資格認購相應交易所上市的新股。上交所每股最多可認購1000股,市值10000元,深交所每股最多可認購500股,市值5000元。
2.654.38元+10萬元的持有市值計算方法為:認購日為T日的,按照T-2日之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收盤日賬戶平均持有市值計算。
3.投資者申購數量不得超過主承銷商規定的申購上限,不得超過持有市值對應的可申購額度。除了滬深交易所的賬戶市值,新股發行的網上申購數量決定了用戶可以申購的最高金額。滬深交易所是固定的,每只新股的申購上限是網上發行數量的千分之壹。
綜上所述,賬戶市值是新股認購數量的最低要求,新股發行的認購限額是認購的最高限額。
擴展數據:
“按市值申購”有以下內容需要註意:壹、申購深市新股時,納入計算的市值是指投資者在深市(含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持有的無限售條件a股的市值,包括融資融券客戶信用證券賬戶市值和轉融通擔保證券的證券公司明細賬戶市值。
此外,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多個證券賬戶的市值應當合並計算;如果在同壹個交易日內參與多只新股的申購,市值可以重復使用;參與認購的投資者需要存入足夠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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