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9級傷殘為本人9個月工資;
2.勞動就業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就業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壹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計算方法:
1.壹次性傷殘補助金9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2.工亡待遇標準: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壹次性工亡補助金=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配偶=工傷職工工資×40%,其他親屬=工傷職工工資×30%。殘疾職工在帶薪停職期間因工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壹款規定的待遇。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傷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壹)根據傷殘等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13個月,八級傷殘11個月,九級傷殘9個月,十級傷殘7個月;
(二)勞動就業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就業合同,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壹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