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區別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意圖通過主動管理和交易來獲利的債務證券和權益證券。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除持有至到期投資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資產以及債務證券和權益證券。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區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初始交易成本計入投資收益賬戶,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交易成本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成本核算。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
初始收購
借方: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
應收股利(已宣布但尚未支付的現金股利)
應收利息(已到期但尚未支付的債券利息)
投資收入(交易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含可抵扣交易費用的增值稅)
貸款:其他貨幣資金等。(支付的總價格)
後續測量
當公允價值大於賬面價值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信用:公允價值變動的收益和損失
當公允價值低於賬面價值時: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款: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宣布分配現金紅利或到期應計利息時
借方: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
貸款:投資收益
收到現金股息或利息後:
借:其他貨幣資金等。
貸款: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出售
借:其他貨幣的資金等。(實際收到的凈售價)
貸款: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或借方)
投資收益(差額被轉回,損失被借記,收益被貸記)
金融商品轉讓應繳納增值稅
當產生轉移收益時:
借:投資收益等。
貸:應交稅費——金融商品轉讓應交增值稅。
當傳輸丟失時:
借:應交稅費——金融商品轉讓應交增值稅。
貸款:投資收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