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網11月30日發布《國務院關於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指出,“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依照公司法、證券法相關規定,國務院決定開展優先股試點。”
同壹天,負責優先股制度設計和落實的中國證監會也在下午緊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明確了優先股落地的時間表。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證監會將按照《指導意見》制定優先股試點管理的部門規章,並於當前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進壹步完善後正式發布實施。證券交易所、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等市場自律組織也將制訂或修訂有關配套業務規則,確保優先股試點工作穩妥推進。
非上市公司
可定向發行優先股
《指導意見》對優先股做出明確定義,並對優先股股東的權利和義務進行明確規定。
優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壹般規定的普通種類股份之外,另行規定的其他種類股份,其股份持有人優先於普通股股東分配公司利潤和剩余財產,但參與公司決策管理等權利受到限制。
《指導意見》對優先股的發行和交易也做出相應的規定。公開發行優先股的發行人限於證監會規定的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優先股的發行人限於上市公司(含註冊地在境內的境外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眾公司。優先股應當在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或者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交易或轉讓。
《指導意見》還規定,企業投資優先股獲得的股息、紅利等投資收益,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可以作為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投資優先股的比例不受現行證券品種投資比例的限制,具體政策由國務院主管部門制定。
“投資優先股也有風險”
在2013年11月30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當前開展優先股試點。
壹是有利於加快發展直接融資,補充企業資本金。優先股屬於股債連接產品,可以作為現有股票和債券之外的重要的直接融資工具。作為資本,可以降低企業整體負債率;作為負債,可以增加長期資金來源,緩解資產負債期限錯配問題。
二是有利於商業銀行創新資本工具,滿足資本監管要求。發行可計入其他壹級資本的優先股可以作為商業銀行充實資本金的重要措施。
三是有利於為投資者提供多元化投資渠道,增加新型的固定收益產品。優先股以市場化方式促進上市公司合理實行現金分紅,為保險資金、社保基金、企業年金等提供多元化投資工具,同時也拓展居民的投資渠道。
四是有利於支持企業兼並重組,推動行業整合和產業升級。當前,收購人僅能以現金支付或以本公司普通股換股的方式收購其他公司,前者資金壓力大,後者則可能會影響收購人的控制權結構。與普通股不同,優先股可根據並購雙方的需求靈活設計,解決企業並購重組的實際困難,支持企業兼並重組活動。五是有利於豐富證券品種,促進市場穩定發展。
鄧舸強調指出,優先股不是普通股,並不是具有優先分紅權的普通股,投資優先股也是有風險的。相對於普通股,優先股雖然在股息和剩余財產的分配順序上優先於普通股,投資收益較為固定,但無法在公司經營業績良好時,像普通股壹樣分享公司資本成長帶來的收益;公司經營情況惡化時,優先股同樣面臨無法獲得股息的風險;公司破產清算時,優先股的償付順序在債券之後,優先股投資者還面臨本金不保的風險。
券商:憾未見存量發行
優先股試點的積極意義顯而易見,但硬幣總有兩面。民生證券研究所副所長管清友便指出,在已發布的《指導意見》裏並未看到市場預期的存量發行。
雖然優先股的股東權利相對普通股薄弱,但是優先股的發行無疑仍會擴大公司股本。因此,在此前的各種研究中,經常有研究人士提出將現有的存量股份,尤其將“偽流通”的國有股轉為優先股,既能使國家獲得豐厚股息收入,又能減少國家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幹預。券商研究人員指出,在試點期間,證監會應會對此有進壹步明確的規定,“如果沒有的話,那麽無疑對市場是個不小的利空。”上海某券商資產管理子公司總經理說道。
不過,南方壹上市券商投行部負責人指出,優先股此時的出臺,與IPO改革是同步的,應具有協同效應。“此次IPO改革也提到,鼓勵老股東轉讓存量股份,以壓縮新股發行量。轉讓的老股,即可以優先股的形式發行。”興業證券分析師也指出,綜合此次所有配套方案來看,不排除監管層會鼓勵國企先回購註銷部分國有股,再定向發行優先股,以此實現存量股權性質的轉換,“這將成為國有企業改革的突破口。”
民生證券研究所副所長管清友並指出,《指導意見》中提到的優先股發行比例上限為普通股的50%、募集資金上限也是凈資產50%,“這個比例比我們預期的要高出壹倍。”他指出,在德國、奧地利、意大利等國家規定的上限確實是50%,“但它們優先股發行已較成熟,我們還處於起步階段。”不過他也表示,由於國務院文件是總綱,還需看證監會發布的更詳細的試點細則。
另外,對投資者而言,誠如證監會所述,投資優先股亦有風險。對於非累積優先股,若某壹年公司出現經營不善,沒有利潤可供分配,非累積優先股的股東不能要求在以後的年度中予以補發。
“投資者還要留意,上市公司發行優先股是否會拖累業績表現和分紅。”以上資管人士說道,“尤其是可轉換優先股(即在若幹時間後可轉為普通股),是變相的‘大小非’,需要防範市場供給增大的風險。”
誰會先發優先股?
目前來看,最有動力發行優先股的為資本金需求旺盛的商業銀行。《指導意見》明確寫道,“發行人要求回購優先股的,必須完全支付所欠股息,但商業銀行發行優先股補充資本的除外。”此前亦有包括農業銀行、建設銀行等在內的多家銀行公開表示,在研究優先股方案。該消息也壹度引發銀行股的集體飆升。
但市場分析人士卻對優先股於銀行的利好程度莫衷壹是。
招商證券首席分析師羅毅稱,銀行發行優先股補充資本將增強銀行的抗風險能力。截至6月末,上市銀行整體的撥備覆蓋率為286%,撥貸比為2.68%,相對於0.94%的不良貸款率,銀行有充足的風險準備應對可預期損失,安全邊際較高。銀行資本作為吸收非預期損失的保障,通過發行優先股提升銀行的資本水平,不僅可以增強銀行抵禦各種未能預期風險沖擊的能力,同時相較於債券融資而言,優先股融資僅需按時支付股息,銀行並沒有還本的壓力,因此降低了銀行在可能危機期間的流動性風險。
但壹私募人士卻向早報記者表示,銀行發行優先股可能並不像投資者想象的美好。優先股的償債順序排在次級債之後,而且期限壹般是無限期,那麽其每年的固定股息率至少要高於次級債券。“實際上,銀行優先股的風險水平和普通股區別不大,優先股承擔了如此高的投資風險,卻無法獲得銀行經營的超額收益,那麽在固定收益方面理論上也應該高於普通股的水平。”
他以工商銀行為例,當前5年的每股現金分紅為每10股1.65元、1.70元、1.84元、2.03元、2.39元,當前工商銀行股價為每股3.8元。“那麽優先股投資者的心理預期就是自己同樣投入3.8元,每年的收益不應該低於0.24元,否則自己還不如去買普通股或者工商銀行可轉換債券。”以此計算,每年0.24元/股的收益率相當於6.24%。“由此來看,銀行優先股的固定股息至少也要達到7%的水平,才能對投資者形成吸引力。”而7%的融資成本,對銀行來說,並不算低。
深圳大學金融研究所所長國世平則直言,“銀行發行優先股,不能輕易推行。”在他看來,銀行發行優先股,最重要是為銀行補充資本,銀行貸款大部分放在房地產。“國家不能無限給銀行錢,只能發行優先股。但是,監管當局要重視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優先股將首先參加分紅,分走中小投資者的收益,中小投資者本來就分紅很少,再加上優先股分紅,中小投資者還能分多少?”
除了銀行,興業證券認為,凈資產收益率穩定且資產負債率高的企業有動力發行優先股。在A股市場上包括建築類、地產類、電力等行業龍頭公司發行優先股的概率相對大。這些企業發行優先股融資可以獲得比純負債融資更高的資產信用等級,通過發行優先股償還銀行貸款等,降低公司的杠桿率。另外,如果證監會在優先股條款上可以允許無固定股息、可轉換為普通股等,優先股將成為A股眾多新興行業上市公司並購重組的融資工具。
證監會
每周壹度的證監會新聞發布會昨日下午例行召開,證監會發言人張曉軍表示,在圓滿完成2013年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提案的基礎上,證監會目前正在認真做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準備工作,推動證券法修訂和期貨法制定,加大稽查執法力度。下壹步將落實有關要求,進壹步完善機制流程,提高建議提案辦理的質量和效率,推動將切實可行的建議、提案轉化為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
就分道制審核問題,張曉軍稱,分道制審核是依據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情況,中介機構執業質量、國家產業政策來建立標準化差異化的審核制度,符合標準的申請實現豁免審核,2013年10月8日實施分道制審核以來,證監會已經受理重大資產重組申請58單,49單為正常審核,9單為審慎審核。下壹步,證監會將視分道制實施情況,不斷完善分道制方案,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動態調整行業類型。
張曉軍表示,下壹步,證監會將積極推進涉農期貨品種交易方式創新,進壹步拓展市場覆蓋面,晚秈稻品種已經獲得國務院批準將上市。
張曉軍進壹步指出,證監會將在支持證券公司的業務產品創新方面開展以下工作:明確新設證券公司的標準;研究明確證券業務牌照管理辦法;擴大證券行業對外開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