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債券和上市都要個什麽樣的程序呢!
股票發行上市程序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和國證券法》、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頒布的規章、規則等有關規定,企業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應該遵循以下程序:(1)改制與設立:擬定改制方案,聘請保薦機構(證券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對改制方案進行可行性論證,對擬改制的資產進行審計、評估、簽署發起人協議和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設置公司內部組織機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取消了省級人民政府審批這壹環節。(2)盡職調查與輔導:保薦機構和其他中介機構對公司進行盡職調查、問題診斷、專業培訓和業務指導,學習上市公司必備知識,完善組織結構和內部管理,規範企業行為,明確業務發展目標和募集資金投向,對照發行上市條件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準備首次公開發行申請文件。目前已取消了為期壹年的發行上市輔導的硬性規定,但保薦機構仍需對公司進行輔導。(3)申請文件的申報:企業和所聘請的中介機構,按照證監會的要求制作申請文件,保薦機構進行內核並負責向中國證監會盡職推薦,符合申報條件的,中國證監會在5個工作日內受理申請文件。(4)申請文件的審核: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申請文件後,對申請文件進行初審,同時征求發行人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家發改委意見,並向保薦機構反饋審核意見,保薦機構組織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對反饋的審核意見進行回復或整改,初審結束後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前,進行申請文件預披露,最後提交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5)路演、詢價與定價:發行申請經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後,中國證監會進行核準,企業在指定報刊上刊登招股說明書摘要及發行公告等信息,證券公司與發行人進行路演,向投資者推介和詢價,並根據詢價結果協商確定發行價格。(6)發行與上市:根據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發行方式公開發行股票,向證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請,辦理股份的托管與登記,掛牌上市,上市後由保薦機構按規定負責持續督導。 股票發行上市需要的中介機構股票發行上市壹般需要聘請以下中介機構:(1)保薦機構(股票承銷機構);(2)會計師事務所;(3)律師事務所;(4)資產評估機構(如需要評估)。 保薦機構主要負責的工作 保薦機構在企業發行上市過程中主要負責以下工作:(1)協助企業擬定改制重組方案和設立股份公司;(2)根據《保薦人盡職調查工作準則》的要求對公司進行盡職調查;(3)對公司主要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等進行輔導和專業培訓,幫助其了解與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4)幫助發行人完善組織結構和內部管理,規範企業行為,明確業務發展目標和募集資金投向等;(5)組織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制作發行申請文件,並依法對公開發行募集文件進行全面核查,向中國證監會盡職推薦並出具發行保薦報告;(6)組織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對中國證監會的審核反饋意見進行回復或整改;(7)負責證券發行的主承銷工作,組織承銷團承銷;(8)與發行人***同組織路演、詢價和定價工作;(9)在發行人證券上市後,持續督導發行人履行規範運作、信守承諾、信息披露等持續督導義務。 會計師事務所 股票發行上市必須聘請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承擔有關審計和驗資等工作。主要工作如下:(1)負責企業財務報表審計,並出具三年壹期的審計報告;(2)負責企業資本驗證,並出具有關驗資報告;(3)負責企業盈利預測報告審核,並出具盈利預測審核報告;(4)負責企業內部控制鑒證,並出具內部控制鑒證報告;(5)負責核驗企業的非經常性損益明細項目和金額;(6)對發行人主要稅種納稅情況出具專項意見;(7)對發行人原始財務報表與申報財務報表的差異情況出具專項意見;(8)提供與發行上市有關的財務會計咨詢服務。 律師事務所企業股票公開發行上市必須依法聘請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顧問,其主要工作如下:(1)對改制重組方案的合法性進行論證;(2)指導股份公司的設立或變更;(3)對企業發行上市涉及的法律事項進行審查並協助企業規範、調整和完善;(4)對發行主體的歷史沿革、股權結構、資產、組織機構運作、獨立性、稅務等公司法律事項的合法性進行判斷;(5)對股票發行上市各種法律文件的合法性進行判斷;(6)協助和指導發行人起草公司章程等公司法律文件;(7)出具法律意見書;(8)出具律師工作報告;(9)對有關申請文件提供鑒證意見。 企業發行上市過程中承擔的費用 企業自改制到發行上市需要承擔壹定的費用,壹般來講,企業發行上市的成本費用主要包括中介機構費用、交易所費用和推廣輔助費用三部分。其中,中介機構的費用包括改制設立財務顧問費用、保薦與證券承銷費用、會計師費用、律師費用、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