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股票市場上,有壹個術語叫股票可轉換債券,解釋為在特定時間和特定條件下,可以轉換為普通股的特殊公司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兼具債券和股票的特征。股票可轉債作為壹種低息債券,有固定的利息收入。投資者可以通過實現轉換獲得出售普通股或股息的收益。股票可轉債最大的優勢是集股票和債券的優勢、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的安全性和固定收益於壹身。投資是壹項有風險的活動。可轉債不僅是壹種投資,也是壹種例外。投資者在投資可轉換債券時,應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股價的波動對可轉債的影響很大,直接影響投資者的收益。同時,利息損失的風險也很大。我們都知道利率對股市的影響有多大。當股價跌破轉股價格時,可轉換債券投資者將被迫成為債券投資者。可轉債的利率低於同級別的普通債券,投資者會有損失。
2.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轉換為公司普通股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股,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屆滿,收回本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持有人看好債券發行公司股票升值潛力的,可以在寬限期後行使債券轉股權,債券發行公司不得拒絕按照預定的轉股價格將債券轉股。債券利率壹般比壹般公司低。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融資成本。可轉債持有人也有權在壹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發行人也有權在壹定條件下贖回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