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股權如何買賣?
新三板股票從法律角度講,應該是向私募機構等非公開發行,向普通投資者出售涉嫌違法。不法分子通過微信、微博、QQ等工具招攬客戶,宣傳某“新三板”股票即將在該板掛牌,並誇大收益誘導投資者高價買入。實際上,他們從事的是非法證券活動。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出售股票的人應當取得證券從業資格,未取得相應資格出售股票的,將構成非法經營罪。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掛牌公司股份公開轉讓的唯壹合法平臺,其他任何市場機構不得組織發布交易意向信息。上市公司應當規範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開披露的信息應當第壹時間在指定平臺發布,不得通過非現場信息平臺公開發布定向信息。主辦券商和中介機構應當監督相關義務,不得在不特定對象中尋找潛在認購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限制經營的其他商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或者批準文件的;(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從事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