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股票提供流通渠道的“特別轉讓服務”。對於進行這種"特別轉讓"的股票,滬深交易所在其簡稱前冠以“PT”,稱之為“PT股” 。
根據《公司法》和證券法的規定,上市公司出現連續三年虧損等情況,其股票將暫停上市。滬深交易所從1999年7月9日起,對這類暫停上市的股票實施“特別轉讓服務”。第壹批這類股票有“PT雙鹿”,“PT農商社”,“PT蘇三山”和“PT渝太白”。
特別轉讓與正常股票交易主要有四點區別:(1)交易時間不同。特別轉讓僅限於每周五的開市時間內進行,而非逐日持續交易。(2)漲跌幅限制不同。特別轉讓股票申報價不得超過上壹次轉讓價格的上下5%,
推出“特別轉讓服務”,是依據《公司法》中關於“股份公司的股東持有的股票可以依法轉讓”的規定而設計的。它的實行,既可為暫停上市的股票提供了合法的交易場所,又可以提示投資風險,有利於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ST股,意即“特別處理對象”(specialtreatment),是出現財務狀況或其他狀況異常的股票,滬深交易所將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
具體內容所謂財務狀況異常是指以下幾種情況:
1.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的凈利潤為負值;
2.最近壹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註冊資本。如果壹家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別處理;
3.註冊會計師對最近壹個會計年度的財產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4.最近壹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扣除註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 ,低於註冊資本;
5.最近壹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對上年度利潤進行調整,導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虧損;
6.經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財務狀況異常的。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