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法》的規定,以獲取利潤並將其分配給股東和其他投資者為目的而設立的法人是營利性法人。
營利性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業法人。
根據第87條的規定,為公益或其他非營利目的而設立的、不向投資者、創始人或成員分配利潤的法人是非營利法人。
非營利法人包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和社會服務機構。為公益或其他非盈利目的而設立的法人,不向投資者、創始人或成員分配利潤的,為非盈利法人。
非營利法人包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和社會服務機構。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是指為服務公眾利益而設立和運營的醫療機構。不以盈利為目的,收入用於彌補醫療服務成本。實際操作中的收支平衡只能用於自身發展,改善醫療條件,引進先進技術,開展新的醫療服務。營利性醫療機構是指其醫療服務收入可用於投資者經濟回報的醫療機構。參照執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及相關政策,根據市場需求自主確定醫療服務項目並報衛生行政部門批準。依法自主經營,放開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根據實際服務成本和市場供求自主定價。
對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收入,按照規定征收各種稅收。但為了支持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發展,從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收入直接用於改善醫療衛生條件。
法律依據:《民法》第76條。
以獲取利潤並分配給股東和其他投資者為目的而設立的法人是營利性法人。
營利性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業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