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書原則上選舉產生,特殊情況下,上級黨組織可以直接任命。村委會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不是政府組織。
無論是由村裏所有黨員選舉產生,還是由鄉鎮黨委直接任命,都應優先選擇致富帶頭人、返鄉大學生或退伍軍人擔任村支書。
在中國農村,村主任和村書記是基層農民自治組織的重要成員。村主任通常由農民代表選舉產生,而村書記由鄉鎮政府任命。他們的職責包括但不限於:推動政府政策的實施,協調社區事務,解決糾紛,促進經濟發展,代表農民利益。
村支書的職責
壹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項任務要求,主持討論決定本村經濟社會發展重大事項,研究確定符合本村實際的新農村建設規劃和富民強村之路,推動本村科學發展。
二是落實上級黨委政府的支農惠農強農政策,帶領和引導黨員群眾搞好農業生產,促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帶領農民致富。
三是密切聯系群眾,了解群眾思想,組織黨員幹部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開展自治活動。
第四,加強對村民的教育,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創建、計劃生育等工作。,緩解和化解矛盾糾紛,必要時報警,維護受害人權益,預防再次犯罪,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和法治中國建設。
第五,落實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加強村黨支部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