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商業賄賂犯罪的司法解釋是如何具體規定的?
我國沒有商業賄賂罪,與商業賄賂相關的犯罪包括:
(1)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2)向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
(3)行賄。
(4)單位行賄。
(5)受賄罪。
(6)向單位行賄罪。
(7)介紹受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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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商業賄賂犯罪的司法解釋是如何具體規定的?
我國沒有商業賄賂罪,與商業賄賂相關的犯罪包括:
(1)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2)向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
(3)行賄。
(4)單位行賄。
(5)受賄罪。
(6)向單位行賄罪。
(7)介紹受賄罪。
(8)單位行賄。
二、受賄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麽?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以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受賄數額在壹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以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a)向三人以上行賄;
(二)利用非法收入進行賄賂的;
(三)通過行賄尋求職務晉升或者調整的;
(四)向負有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進行違法活動的;
(五)向司法人員行賄,影響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不滿壹百萬元的。
3.什麽情況下可以以涉嫌受賄罪逮捕犯罪嫌疑人?
(壹)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
(3)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措施不足以防止社會危險性,但有逮捕必要的。
4.受賄罪有哪些可以宣告緩刑的情形?
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於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孕婦、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宣告緩刑:
(壹)犯罪情節較輕的;
(二)有悔改表現的;
(三)沒有再次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其所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綜上,不僅是國家公職人員行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非國家工作人員在業務往來過程中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也會被判刑。非國家工作人員作為非國家工作人員,存在受賄行為且犯罪情節嚴重的,以受賄罪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