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開放式基金的含義
開放式基金(Open-end Funds)又稱***同基金,是指基金發起人在設立基金時,基金單位或者股份總規模不固定,可視投資者的需求,隨時向投資者出售基金單位或者股份,並可以應投資者的要求贖回發行在外的基金單位或者股份的壹種基金運作方式。投資者既可以通過基金銷售機構購買基金使得基金資產和規模由此相應的增加,也可以將所持有的基金份額賣給基金並收回現金使得基金資產和規模相應的減少。
二、股票基金是指以股票為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股票投資比重占80%以上);
債券基金是指以債券為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債券投資比重占80%以上);混合基金是指股票和債券投資比率介於以上兩類基金之間可以靈活調控的;貨幣市場基金是指以國庫券、大額銀行可轉讓存單、商業票據、公司債券等貨幣市場短期有價證券為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期貨基金是指以各類期貨品種為主要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期權基金是指以能分配股利的股票期權為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認股權證基金是指以認股權證為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
三、根據投資目標的不同,開放式基金可分為成長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和平衡型基金
成長型基金,是指以追求資產的長期增值和盈利為基本目標從而投資於具有良好增長潛力的上市股票或其他證券的證券投資基金。
收入型基金,是指以追求當期高收入為基本目標從而以能帶來穩定收入的證券為主要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
平衡型基金,是指以保障資本安全、當期收益分配、資本和收益的長期成長等為基本目標從而在投資組合中比較註重長短期收益-風險搭配的證券投資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