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綜合評價;
簽署《分級基金投資風險揭示書》;
個人和壹般機構投資者可以申請開通分級基金的子份額申購和基礎份額拆分的權限。
延伸回答:
經中國證監會批準,深交所發布分級基金業務管理指引。
《指引》在總結分級基金管理運作經驗的基礎上,進壹步完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規範分級基金份額折算、投資者教育和風險提示等工作。實行依法監管、嚴格監管、綜合監管,更加重視和防範市場各類風險,有效促進基金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重要制度安排。
《指引》基於“賣方負責,買方負責”的理念,明確了分級基金二級市場投資者適當性安排、投資者簽署分級基金投資風險揭示書的相關要求、基金管理人和證券公司的風險提示安排。是保障基金市場平穩運行的重要制度安排。
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或者應基金管理人的申請,暫停接受分級基金的申購、拆分和合並申報,或者暫停復牌。
明確投資者應當在營業部現場書面簽署風險揭示書。
為投資者設立30萬元證券資產門檻,要求個人投資者和壹般機構投資者通過會員綜合評估並簽署《分級基金投資風險揭示書》後,方可開通分級基金交易及相關權限。
投資者擁有開放分級基金的相關權限;未經許可的投資者自2017年5月1日起將不能買入分級基金子份額和拆分基礎份額,但仍可選擇繼續持有或賣出之前持有的分級基金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