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2月21日,號稱中國彩電第壹品牌的長虹彩電因其所謂“銷售方式的改變”,在泉城濟南遭遇了尷尬的壹幕,發生了濟南市7家國有商場聯合拒售長虹彩電的事件。
濟南市銀座商城、山東省華聯商廈、濟南市華聯商廈、百貨大樓、人民商場、大觀園商場和中興商廈等7家大商場召開座談會,以長虹彩電存在大量質量問題和服務投訴而廠家不予配合為由,采取同意行動,拒售長虹彩電。這壹消息,如晴天霹靂,《中國證券報》等國家、地方媒體紛紛發文報道。由於長虹是國有企業的壹面旗幟,是中國彩電行業當之無愧的龍頭老大,長虹也壹向倡導“以產業報國”的經營理念。這個彩電巨子突然傳出出現質量問題,立即引起了政府、新聞媒體、廣大消費者的極大關註。“四川長虹”股票受到沖擊直線下跌10%以上,為當時低迷的股市雪上加霜。壹時間,“長虹事件”令公眾極為困惑。
這是壹起嚴重的企業危機事件,聯合拒售的商家聲稱長虹彩電存在大量質量問題,勢必引起消費者的觀望情緒、信任危機和彩電的滯銷,將可能給企業帶來收入銳減,形象受損甚至倒閉破產的不可預料的嚴重後果。在十萬火急之中,長虹集團總部迅速做出反映並派遣壹名副總經理和部分工程技術人員乘飛機從四川火速趕赴事發地點濟南市。
七商場在“罷售行動”中宣稱:長虹彩電雖有中國彩電“第壹品牌”之名,但由於其售後服務跟不上,商家在廠家和消費者之間受夾板氣,屢次找長虹協調未果,故被迫采取統壹行動。有鑒於此,長虹公司壹行人員到達濟南市立即舉辦了新聞發布會,聲稱將對本次拒售事件進行認真調查。
長虹公司人員迅速與聯合拒售的七家商家取得聯系,剛開始,拒售商家不願意配合。幾經周折,終於坐下來展開談判。經談判和調查了解,拒售商家拿不出具有說服力的質量問題證據,在售後服務方面存在不配套現象倒是事實。長虹公司與當地商界接觸,發現壹個十分有利於自己的事實:濟南市最大的商家並沒有參與聯合拒售行列,這似乎大大降低了“聯合拒售”的代表性和廣泛性。長虹同時與濟南市政府部門和新聞媒體進行了大量的接觸。最後,長虹將調查結果通過媒體公布於眾:關於質量事故壹說由於沒有說服力的證據而不能成立;關於售後服務的投訴,長虹誠懇地表示將加大售後服務的配套工作。
與此相配合,長虹集團總部請出四川聲省長公開肯定長虹的快速成長,品牌成長、品牌信譽和對四川省、國家所做出的突出、重大貢獻。
通過以上壹系列的企業危機公關,“濟南拒售風波”終於平息,長虹彩電依然暢銷,長虹股票當機強勢反彈。
據1998年11月4日《中國證券報》文章《“長虹”能“常紅”嗎?》壹文報道,四川長虹的“濟南拒售風波”與長虹銷售方面存在渠道障礙有關,即國營大中型商場及電器商場沒有與長虹形成壹個特別有效的經銷渠道,加之自1998年年初開始,長虹供貨方式改變,不再實行原來的鋪底滾動的銷售方式。而是要求經銷商先交錢後拿貨,供貨方式改變使“經銷渠道深層次問題突現出來,導致商家對長虹不滿。“濟南拒售風波”也說明了深層次問題。
因此,當時雖撫平了危機,後續改革工作依然很大。
1.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知名企業仍處於復雜多變的環境中,其中既有可控因素也有不可控因素。企業要實現自身的目標,只有主動去適應多變的環境,尋找與環境的平衡點,盡力減少、消除運行中的磨擦,達到與環境的平衡。
2.任何企業都不可能壹勞永逸地躺在已經取得的成績上。它需要密切的監測環境,對環境的任何變化保持高度的敏感性。要做好收集環境信息的工作,定期、經常地支了解各類公眾對企業的評價和反映,利用信息反饋去調整組織的行為,去適應變化的環境,預防事故、風險的發生。
3.遵循“和為貴”的公關原則,運用“重在協調矛盾、淡化矛盾、化敵為友”的策略。事發後,長虹老總親自率領工作班子,及時飛抵濟南,與七大商場進行公關協調,雙方各抒已見、坦誠協商,通過信息與感情的溝通,求得矛盾的化解。正確引導了公眾輿論,防止了公眾因誤導而誘發的不利於長虹的聯想。
4.經銷商作為企業產品通向消費者的中介,是壹種非常重要的公眾關系。因此,長虹要實現自身的利益必須將協調的目標放在獲取對方的合作關系上。合作才能導致長虹和商場更為密切的互動關系,才最有利於雙方獲得更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