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股東大會批準現金股利分配方案宣告分派時,應編制會計分錄:
借: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
貸:應付股利
借記“利潤分配”科目,因此會減少未分配利潤,從而可能會減少企業的所有者權益總額;
企業股東大會批準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宣告分派時,不做任何賬務處理。因此不會對企業的所有者權益總額產生影響。
2、企業向投資者實際發放現金股利時,應編制會計分錄:
借:應付股利
貸:銀行存款
分錄不涉及所有者權益項目,因此也不會影響企業所有者權益總額。
3、企業向投資者實際發放股票股利時,需要做賬務處理,應編制會計分錄:
借:利潤分配—轉作股本的股利
貸:股本
分錄涉及所有者權益內部項目,因此也不會影響企業所有者權益總額。
擴展資料:
利潤分配的順序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規的規定,企業當年實現的凈利潤,壹般應按照下列內容、順序和金額進行分配:
1、計算可供分配的利潤
將本年凈利潤(或虧損)與年初未分配利潤(或虧損)合並,計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潤。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潤為負數(即虧損),則不能進行後續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潤為正數(即本年累計盈利),則進行後續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
在不存在年初累計虧損的前提下,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照稅後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已達註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積金用於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或轉增資本金。但轉增資本金後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
任意盈余公積金計提標準由股東大會確定,如確因需要,經股東大會同意後,也可用於分配。
4、向股東(投資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潤)
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並入本年度分配。
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違反上述利潤分配順序,在抵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必須將違反規定發放的利潤退還公司。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利潤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