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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規會不會連續三年虧損?

是的。

連續三年虧損就會被ST,也就是說公司連續兩年虧損。公司連續三年虧損為S*ST,說明退市警示+股改尚未完成。ST的意思是“特殊待遇”。1998年4月22日,滬深交易所宣布對財務或其他情況異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給予特別處理。因為“特殊待遇”,所以前面加了縮寫。所以這種股票叫ST股,風險相對較大,波動幅度比其他股票小。ST股票的波動幅度限制在5%以內,創業板股票的波動幅度限制在20%以內。壹般不建議投資者操作ST股。退市新規規定,上市公司凈利潤虧損、營業收入低於6543.8+億元(取消兩年虧損要求),將被ST。如果他們的凈利潤虧損和營業收入連續兩年低於654.38+,

連續三年虧損如何恢復上市申請;

1.根據《虧損公司暫停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連續三年虧損的上市公司將暫停上市。如果上市公司最近壹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的凈利潤為正;

二、上市公司最近壹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營業收入不低於10萬元人民幣;

3.上市公司最近壹個會計年度末經審計的凈資產為正;上市公司最近壹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未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者保留意見;

4.經核查,保薦機構出具了公司具備持續經營能力的明確意見;

動詞 (verb的縮寫)經核查,保薦機構出具了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健全、運作規範、不存在重大內部控制缺陷的明確意見;

6.不存在本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上市公司暫停或終止上市的情況。

7.上市公司符合上述條件的,可以提出恢復上市申請。交易所應當自受理恢復上市或者終止上市審查申請之日起30個交易日內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