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和股票的區別
債券和股票都是將社會閑散資金進行整合,同為有價證券,兩者都能在市場上進行流通和交易。與此同時,兩者又存在本質上的區別:
1. 發行主體不壹:債券的發行主體可以是政府、金融機構或者企業;股票的發行主體必須是股份有限公司;
2. 存續時期不壹:債券有時間限定,即到期後發行方需按照約定進行本金利息相應償還;股票沒有時間限定,投資者可以進行買入賣出轉讓等處理,只要發行股票的公司不破產清算,股票可以長期持有;
3. 收益計算方式不壹:債券會根據債券風險高低設定固定利息和投入金額,相對來說收益可以預期;股票是根據買入和賣出之間的股價差進行利潤計算,也受股票市場行情波動的影響,收益具有壹定不可預見性。
另外,股票有“高風險高收益”的性質,債券相對股票而言風險較小,各有特色,投資者可根據自己的投資需求、資金實力、可抵抗風險的能力進行相應的選擇。
債券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壹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壹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壹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
債券是壹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壹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