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證券交易所和科技創新板有什麽區別?
1.發行方式:北京交通大學全部授權發行、自營發行、上架發行,僅科技創新板授權發行。自行發行是指企業可以不聘請保薦機構,獨立發行股票的方式。《北交所再融資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上市公司向前十名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員工發行股份,且連續65,438+02個月內發行的股份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65,438+00%且融資總額不超過2,000萬元的,無需提供證券公司。
二。發行定價:發行定價方面,北交所再融資方式與科創板相同。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不得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80%;向戰略投資者發行股票的,定價基準日可以是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或者發行期首日,股票可以鎖定價格發行;向普通投資者定向發行股票,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采用競爭性發行方式。
第三,增加股票的鎖定期
向普通投資者定向發行,北交所規定“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除做市商參與發行認購獲得做市股票外,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得轉讓,但做市商應當承諾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內不為上市公司申請退出做市。科技創新板也鎖定半年。向戰略投資者定向發行,北交所鎖定期為12個月;在科技創新板的鎖定期為1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