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止審查的原因:
(1)申請文件不齊備等導致審核程序無法繼續的;
(2)發行人主體資格存疑或中介機構執業行為受限導致審核程序無法繼續的;
(3)對發行人披露的信息存在質疑需要進壹步核查的;
(4)發行人主動要求中止審查或者其他導致審核工作無法正常開展的。
2.終止審查:可以理解為期終考試,就是我們常說的“撤材料”,也就意味著企業“心如死灰”近段時間不打算上市了,當然也不排除“死灰復燃”的可能,比如當年的鵬鷂環保就撤材料重新申報,壹下子從主板跳到了創業板。
3.終止審查的原因:
(1)遭到他人舉報,舉報涉及股權變更、關聯交易、稅收、行政處罰、專利等方面,發行人及中介結構未能解決或解釋被舉報的問題;
(2)擬IPO企業業績大面積下滑,本身已經不符合發行條件;
(3)存在財務造假行為被發現。
4.終止審查後哪時候可以恢復:
中止審查後,如果中止審查事項已經消除、發行人及中介機構已經進行澄清或者采取糾正措施的,恢復審查。發行人的保薦機構因涉嫌違法違規被行政機關調查,尚未結案的,可在保薦機構完成其對發行人保薦工作的復核後,申請恢復審查。發行人申請文件中記載的財務資料已過有效期且逾期3個月未更新的,將直接終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