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壹方面股票輪候導致股票的流通減少,莊家操縱股票所需要花費的資金也相對減少,如果莊家操縱得當股票上漲也是很有可能的。股權輪候凍結:對其他執行法院已經查封、扣押、凍結的有登記的財產,執行法院可以進行輪候查封、扣押、凍結登記。查封、扣押、凍結撤銷或者解除的,登記在先的輪候查封、扣押、凍結即自動轉為查封、扣押、凍結”,如果通俗壹點,可以理解為“多個債主上門,討債輪流來”。
公司本身出了問題才會給法院股權凍結,短期是利空,以後重組要另算。
利空是指能夠促使股價下跌的信息,利空往往會導致股市大盤的整體下跌,不斷的利空消息會造成股市價格不斷下跌,形成“熊市”。
對公司的影響:
1、公司不得為股權被凍結的股東辦理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不得向股東支付股息、紅利;
2、股東作為被執行人,人民法院在執行過程中需要對股權進行評估時,公司需要配合人民法院提供會計報表等資料;如拒不提供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提取。
3、公司股東股權凍結後,公司不得辦理增資擴股工商變更登記。對公司的股權融資業務會帶來不利影響;
4、如果股東股權被處置,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和實際控制人的變更,甚至導致公司治理結構的改變,對公司的發展造成潛在不利影響;
對股東的不利影響:
1、股東股權被凍結時,其收益權也會被人民法院凍結。
2、股權被凍結後,未經人民法院許可,股東不得進行股權轉讓,也無法通過股權質押的方式進行融資;
對股東其他權利的影響:
根據以上的分析可知,股權凍結後,股東的股權轉讓、股權質押、提取股息紅利等權利會受到壹定的限制,那麽,對於股東的其他權利,比如股東的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股東知情權。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幹問題的規定》
第三條 人民法院對股權采取凍結、拍賣措施時,被保全人和被執行人應當是股權的持有人或者所有權人。被凍結、拍賣股權的上市公司非依據法定程序確定為案件當事人或者被執行人,人民法院不得對其采取保全或執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