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申請人護照(有效期半年)
B.如果妳想在廣州領事館申請,妳的護照必須在廣東,廣西,福建和海南省。不在上述四省的,須提供上述四省的有效暫住證原件。6個月前生效的,未滿6個月的請提供舊的暫住證。
C.如果妳有舊護照,請提供。
2.兩張2寸白底彩色照片,1名片。
3.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如已婚,請提供結婚證復印件。
4.德國探親簽證材料中的個人財產證明:
A.存折原件,如領事館要求,請提供。(必須至少為人民幣6萬元或等值貨幣)及相應的銀行存款證明;
B.如果沒有存折原件,只有卡要去銀行開具過去半年的歷史交易清單原件。無論是定期還是活期存折,存款越多越好;
C.其他財產:房產證、汽車行駛證、股票、銀行對賬單等。
5.中國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應加蓋公章;
6.中國公司的就業證明:
在職證明英文原件須有單位名稱、公章和負責人簽名;肯定有地址和電話,可以被領事館查詢。內容包括:申請人(姓名、護照號)在公司的職位、任職年限、月收入、假期長短、停留天數及費用由誰承擔。確保遵守當地法律,按時回國。我們代理處可以幫妳寫。
7.德國簽證材料還包括國外材料:
A.邀請信(6個月內有效):必須包括邀請人的姓名和地址、被邀請人的姓名、護照號碼、逗留期限和目的等。
b .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擔保函原件;
居住在德國的邀請人的護照首頁和德國簽證頁的復印件。
d、學生還需要提供學生證復印件;
E.如果申請人在德期間發生的費用由外方承擔,需要提供外方的銀行對賬單、稅單、工資等。在過去的六個月裏。
8.雙方關系證明:需提供經外交部認證的申請人與邀請人的親屬關系公證證明。
9.酒店及機票預定表:很重要,必須提供與行程日期相符的德國機票。
10、申請表:填寫申請表,必須如實、詳細填寫各項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