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身份信息過期的,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更新或者給出合理理由。金融機構在與客戶發生業務關系期間采取持續的客戶身份識別措施,身份信息過期,未在合理期限內更新,且未說明合理理由的,金融機構應當暫停為客戶辦理業務。
《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及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金融機構在與客戶發生業務關系期間,應當采取持續的客戶身份識別措施,關註客戶及其日常業務活動和金融交易,並提示客戶及時更新信息。
對於高風險客戶或高風險賬戶持有人,金融機構應了解其資金來源、資金用途、經濟狀況或經營狀況等信息,並加強對其金融交易的監測和分析。
如果客戶是外國政要,金融機構應采取合理措施了解其資金的來源和用途。客戶先前提交的身份證明或身份證明已過期,且客戶未在合理期限內更新且未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機構應當停止為客戶辦理業務。
用過期的身份證辦理新的銀行卡是不可能的。需要持有新發放的身份證或相關身份證。身份證是用來證明持有人身份的證件,多由各個國家或地區的政府發給公民。它將被用作證明每個人獨特公民身份的工具。身份證過期,要及時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補辦,補辦時要交40元手續費。
如果不及時更新銀行預留的身份信息,銀行賬戶交易將受到以下限制:手機銀行、網上銀行、智能終端、ATM、櫃臺業務、POS刷卡消費、理財購買、轉賬匯款等。此外,貸款交易也將受到控制,大宗交易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