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謂指定交易,是指投資者可以指定壹個證券營業部為自己買賣證券的唯壹交易營業部。目前這個概念針對的是滬市的交易模式。投資者壹旦采用指定交易方式,只能在指定的證券公司辦理相關委托交易,不能再在其他地方買賣證券。但是,目前壹個投資者可以指定在三家證券公司進行交易。
2.指定交易是指所有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市場進行證券交易的投資者,必須事先指定壹名交易所會員作為其證券交易的受托人,該會員通過其特定的營銷單元參與交易所市場的證券交易的制度。
股票交易的基本知識
1,印花稅:交易金額的1‰。自2008年9月19日起,由出讓方由雙邊征收變更為單邊征收。受讓人不再繳納印花稅。交易完成後投資者向財稅部門繳納的稅款。滬股和深股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壹繳納,這個稅由券商代扣,交易所代繳。債券和基金交易免征此稅。
2.證券管理費:成交金額的0.002%左右。
3.證券交易手續費:a股按成交金額的0.00696%收取;b股,0.0001%按成交額;基金,按雙邊成交額的0.00975%收取;認股權證,按成交額0.0045%。
a股2、3項費用合計稱為交易費用,收取交易金額的0.00896%,包含在券商傭金中。
4.過戶費(8月1,2015起改為滬深兩地):這是指股票交易後更改賬戶名稱需要支付的費用。
根據中國登記結算公司發布的《關於調整a股交易過戶費收費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自2005年8月201日起,變更為滬深兩市均收取,此項費用按成交金額的0.002%收取。
5.券商傭金:最高不超過成交金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的,按5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