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發行人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所持股份的鎖定期。
1.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承諾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直接或間接轉讓或委托他人管理發行人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直接或間接回購發行人已發行的股份。
2.自發行人股份自上市之日起滿壹年後,出現下列情形之壹的,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申請,並經交易所同意,可以免除上述第1條關於自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鎖定自發行人股份的承諾:
(壹)轉讓雙方具有實際控制關系,或者受同壹控制人控制;
(二)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3.控股股東關聯方的股份自自發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鎖定36個月;
4.無法確定控股股東的,根據股份大小鎖定不低於565,438+0%的股份,自發行人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鎖定36個月;
5.申請被受理前6個月內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轉讓的股份,自自發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鎖定36個月。
二。發行人非控股股東、非實際控制人所持股份的鎖定期。
1.發行人在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經發行的股票,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
2.發行人在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首次公開發行申請前六個月內(以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日為準)進行過增資擴股的,新增股份持有人應當遵守自工商登記日起36個月鎖定的規定;
3.非控股股東在申請被受理前6個月內轉讓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鎖定1年。
三。高級管理人員所持股份的鎖定期
1、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董事、監事在任職期間每年不得轉讓超過25%的股份;
2.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自首次公開發行上市之日起6個月內申報辭職的,自申報辭職之日起18個月內不得轉讓其直接持有的股份;自首次公開發行上市之日起第7個月至12個月申報辭職的,自申報辭職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其直接持有的股份。
創業板有鎖定期嗎?私募產品的鎖定期會限制該期內該股票的交易權,因此投資者在認購私募產品時不僅要了解產品的收益和風險,還要註意鎖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