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中國證券報記者從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北監管局(簡稱“河北證監局”)官網獲悉,建投能源財務管理部副經理魯貞因內幕交易上市公司股票,被沒收違法所得158120.05元,並處以50萬元的罰款。
12月23日,建投能源收盤報5.06元/股,漲幅為0.2%,總市值為90.66億元。
獲利15.8萬元
依據《證券法》有關規定,河北證監局對魯貞內幕交易股票壹案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並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未要求聽證。該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經查明,魯貞存在以下違法事實:2022年10月初,建投能源財務管理部編制公司三季度財務報表。根據財務報表,預計公司前三季度業績同比扭虧為盈。魯貞作為公司財務管理部副經理,不晚於2022年10月3日知悉該內幕信息。2022年10月11日至12日,魯貞與編制公司三季度財務報表、提供三季度業績預告數據的財務人員同處壹個辦公室辦公。2022年10月12日,魯貞調集資金,通過其本人賬戶,在收市前19分鐘內突擊買入“建投能源”21.76萬股,買入金額998784元。10月13日,建投能源披露《河北建投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業績預告》,預計2022年前三季度經營業績扭虧為盈。10月14日,魯貞將其賬戶內21.76萬股“建投能源”全部賣出,成交金額1158494元,獲利158120.05元。
上述違法事實,有公司公告及情況說明、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表、涉案賬戶開戶資料、委托成交記錄、交易設備信息、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魯貞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五十三條第壹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壹百九十壹條第壹款所述的內幕交易行為。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壹百九十壹條第壹款規定,河北證監局決定:對魯貞內幕交易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58120.05元,並處以50萬元的罰款。
前三季度業績大幅扭虧
公開資料顯示,建投能源是河北省的能源投資主體,主營業務為投資、建設、運營管理以電力生產為主的能源項目,公司電力業務以燃煤火力發電和供熱為主,同時涉及核電、風電、水電、太陽能發電等新能源項目投資。
建投能源三季報顯示,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約138.34億元,同比增長28.96%;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2.85億元,同比增長138.56%。上年同期為虧損7.4億元。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控股運營發電公司累計完成發電量292.49億千瓦時,同比減少3.32%;售熱量3979.19萬吉焦,同比增長17.04%。發電機組平均利用小時數為3196.65小時,同比減少110小時。平均上網結算電價430.87元/兆瓦時,同比提高113.16元/兆瓦時,主要原因為河北區域市場交易電價提高,以及7、8月迎峰度夏期間參與省間電力交易。
公司近日在接受機構調研時指出,公司在河北南部電網擁有7家發電公司,總裝機容量644萬千瓦;在冀北電網擁有4家發電公司,總裝機容量271萬千瓦。目前區域內還有國家能源集團、華能集團、華電集團、大唐集團、華潤集團和國電投集團等主要發電主體。“十四五”時期,公司將以“發展清潔能源、打造比較優勢、加快轉型升級”為核心任務。通過戰略引領、制度傾斜、優化人員配置等政策措施,充分調動各種資源,加大綠色轉型發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