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股票投資 - 殼牌石油的組織機構

殼牌石油的組織機構

皇家荷蘭/殼牌公司集團的兩家母公司--皇家荷蘭石油公司和殼牌運輸和貿易有限公司分別在荷蘭和英國註冊。兩家母公司雖然按協議合並股份,但有各自的決策機構,向各自的股東負責。母公司並非集團的組成部分,且不直接參與經營,但有權任命集團各控股公司的董事會成員並從集團各控股公司收取利息。皇家荷蘭石油公司有股東29.5萬,主要來自美國(43%)、荷蘭(41%)和瑞士(9%):殼牌運輸貿易有限公司有股東27.0萬,主要來自英國(96%)和美國(4%)。兩家或其中壹家的股票在歐洲的8個國家和美國的股票交易市場進行交易。

集團由3家控股公司--荷蘭殼牌石油有限公司、英國殼牌石油有限公司和美國殼牌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由它們直接或間接擁有股權的業務或服務公司組成。三家控股公司董事會的所有董事均由上述兩家母公司指定。除美國殼牌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票外,另外兩家集團控股公司***同擁有服務公司的全部股份,並直接或間接擁有業務公司內的全部集團股。此外,荷蘭殼牌石油有限公司還持有美國殼牌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的普通股票,但不控股,只分紅利。

皇家荷蘭石油公司管理機構董事成員和英國殼牌運輸和貿易公司的董事們同時也是殼牌荷蘭石油公司董事會主席團的成員和殼牌英國石油公司和殼牌美國石油公司(集團控股)的董事。因此他們被統稱為集團董事。同時由殼牌荷蘭石油公司和殼牌英國石油公司董事會任命,組成壹個聯合委員會,即常務董事會,負責發展和策劃集團的目標和長遠計劃。該常務董事會的主席是賀詩德(C. A.J.Herketroter)先生,副主席約翰·吉寧斯(John Jennings)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