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作業操作證,是從事高處攀登架設或安裝、維修、拆除人員必須取得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此證由安監局頒發,每三年復審壹次,每六年需換發壹次。
以下高空作業需要有高空作業證。
1,是指在離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或2米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度專門或經常進行的作業。
2、攀登架設工作
指在高處架設或拆除腳手架和跨越架的工作。
3、高處安裝、維修、拆除工作
指高處安裝、維修和拆除工作。
4、適用於建築物內外裝修、保潔、裝飾、電力、電信等線路架設、高空管道架設、小型空調高空安裝維修、各種設備和戶外廣告設施的安裝、檢修和維護,以及從事建築物、設備和設施高空拆除作業的專用設備。
擴展數據
吊籃的壹般要求
1,正常工作環境
(1)環境溫度:-20℃ ~+40℃
(2)環境的相對濕度不大於90%(25℃)
(3)電源電壓偏離額定值5%
(4)工作場所的陣風風速不得大於8.3m/s(相當於5級風)。
2、建築設計相關要求
(1)建築物或構築物的承重應能承受吊籃的全部重量。
(2)建築物的設計和建造應便於吊籃的安全安裝和使用,並為工作人員提供安全通道。
(3)樓板應設置安裝吊籃用的安全錨環或預埋螺栓,直徑不小於16mm。
(4)在建築物的適當位置,應設置吊籃電源插座。
(5)應向吊籃用戶提供吊籃安裝的相關信息。
3、吊籃要求
(1)在動態試驗中,吊籃應具有超載額定載荷25%的能力。
(2)靜態試驗時,吊籃應具有超載額定載荷50%的能力。
(3)吊籃的額定速度不大於18m/min。
(4)手動下坡裝置應靈敏可靠,下降速度不應大於1.5倍額定速度。
(5)吊籃受靜力試驗荷載時,制動作用為15分鐘,滑動距離不應大於10毫米..
(6)擦窗機在額定負荷下工作時,操作者耳邊的噪聲不應大於85dB(A),機外噪聲不應大於80dB(A)。
(7)吊籃上設置的各種安全裝置不能妨礙緊急操作脫離危險。
(8)吊籃的所有部件都應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
4.可靠性要求
(1)當吊籃承受額定載荷時,卷揚機應正常工作3000個循環,首次故障前的工作時間應不小於0.5t0(累計工作時間),平均故障間隔時間應不小於0.3 t0,可靠性應不小於92%。
(2)手動提升吊籃承受額定載荷時,卷揚機應能正常工作500個循環。不應有斷裂和明顯磨損。當提升機改變運行方向時,制動器應起作用。
5、吊籃平臺要求
(1)吊籃平臺的結構應能承受兩倍的均布額定荷載。出廠前必須做負荷試驗,檢查焊縫有無裂紋,螺栓有無松動。
(2)必須對吊籃平臺主要受力構件的焊縫進行質量檢查,確保焊縫符合設計要求。
(3)吊籃平臺的底板必須有防滑措施。
(4)吊籃平臺與升降機構之間的連接必須牢固可靠,無松動現象,並應經常檢查。
(5)吊籃平臺應配備安全帶和工具的掛鉤裝置。
(6)吊籃平臺內最小通道寬度不小於400mm,底板有效面積不小於每人0.25m2。
(7)吊籃平臺應設置固定安全護欄,靠近建築物壹側高度不小於800mm,後側和兩側高度不小於1100mm,護欄應能承受1000N水平移動的集中荷載。
(8)吊籃平臺安全護欄各部件應光滑無毛刺,安裝後不應有歪斜、扭曲、變形等缺陷。
(9)吊籃平臺底板四周應安裝高度不小於100~150mm的擋板,擋板與底板的間隙不應大於5 mm..
(10)吊籃平臺應配備在建築物表面滑動的導向輪或配備緩沖裝置,以確保吊籃平臺的穩定性,避免碰撞墻壁。
(11)吊籃平臺裝有門時,門不得向外開啟,門應裝有電氣聯鎖裝置。
(12)吊籃平臺正常運行的操作裝置應安裝在吊籃平臺上,並選用能用手點動和連續按壓且不受氣候影響的電氣設備。
6、安全防護裝置要求
吊籃壹般配有剎車、行程限位、安全鎖等。,檢查後才能安裝。
(1)制動器
吊籃制動器必須滿足8.7、8.7.1、8.7.2和8.7.3的要求。
(2)行程限制
吊籃必須配有上下限位開關,防止吊籃平臺上升或下降到末端超出行程範圍。
行程限位裝置的安裝方式必須是吊籃平臺本身直接接觸。
(3)安全鎖
吊籃必須安裝安全鎖,並在吊籃平臺的懸掛部分加裝與升降機構上使用的型號相同的安全鋼絲繩。每根安全鋼絲繩必須有壹個不能自動復位的安全鎖。
安全鎖應能使吊籃平臺在滑動速度大於25m/min時移動,並在不超過100mm的距離內停止。
安全鎖應動作靈敏,工作可靠,必須經過嚴格的檢查和試驗。不合格產品不準組裝出廠。安全鎖必須在有效期內使用,經專業工廠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4)必要時,吊籃上必須有防傾斜裝置。
(5)吊籃上應設置超載保護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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